关于有关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林业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按照招聘岗位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考生已自行查阅分数)。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6月1日、2日。
(每天9:00—11:30 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的考生,到承德市围场县县城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人事科424房间,联系电话:03147568683、03147802481。
2、报考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的考生,到承德市围场县县城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人事科411房间,联系电话:03147556879。
3、报考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考生,到承德市兴隆县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人事劳资科206房间,联系电话:03145082953。
4、报考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考生,到张家口市蔚县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3137210910-8001。
5、报考省洪崖山国有林场管理局的考生,到保定市易县省洪崖山国有林场管理局2楼党办人事科,联系电话:03128235411。
6、报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的考生,到石家庄市学府路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306房间,联系电话:031187684036。
所有报考除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以外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到省林业厅人事处318房间进行资格复审(地址: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联系电话:031188607225),考生可就近选择。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个人户口单页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5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基本信息须填全),2014年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3、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因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同岗位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于6月15日左右在河北林业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省林业厅人事处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