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院召开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

22.02.2017  10:36

2月20日上午,保定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梁红继院长全面总结了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工作情况。他指出,2016年,全市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主线,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特别是市中院,在大量骨干力量抽调到高开区法院的情况下,办案质效仍保持稳步提升,自2014年以来结案率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一。同时,梁红继院长深刻分析了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他强调,全市法院要清醒认识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改革难题破解、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等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正确看待司法理念与新形势任务还不适应、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还有待提高、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不到位、信息化应用和成果转化水平不高、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和不足。2017年,全市法院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党的十九大安保为核心,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审判质效,全力推进京津保司法一体化建设,为加快实现保定崛起和复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定毗邻北京,地理位置特殊,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障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要高度重视维护经济领域安全。高度警惕金融风险要稳妥处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要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的突出矛盾入手,积极加强司法应对,妥善审理破产案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论述,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贯彻到审判执行中,以司法手段促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发挥司法惩恶扬善的功能,在司法过程中凝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克服机械办案,注重品德教育,实现司法公正,为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全力保障协同发展。要在全市法院全面开展对接京津活动。建立向京津地区先进法院学习经验、融合发展的对接机制。提升全市法院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推进京津保司法一体化。确保京津保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法律适用基本统一、裁判尺度基本相同、处理结果基本一致;建设数字化诉讼服务大厅、一体化执行指挥体系,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同城效应”。要依法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妥善处理市政建设、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引发的纠纷案件,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要严打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为承接外来企业转移、人员定居融合打下良好法治基础。

三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将审判质效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核心标准。要牢牢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审判质效为核心标准,去检验各项改革措施,并在这一过程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机制措施。要建立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基层法院要根据上级法院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出科学的考核方案。中院审监二庭、执行局综合管理处要做好对基层院和各业务庭的监督指导、考核考评,这件事必须要做严做实,否则会影响改革的成果。要落实员额动态管理。加强法官业绩考核,将办案质效作为入额法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关键性指标。定期从案件办理平台提取数据,对各业务庭的办案质效进行排名通报。入额法官如不能完成年度结案数量、审判质量低下、案件严重超审限、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等,将启动退出法官员额程序。

四是建立法官监督机制。要建立审判监督新机制。最高法院明确规定院庭长可以事中监督  “四类案件”,建立重大案件甄别、发现、报告机制,确保监督及时到位。通过组织化、公开化的方式发表意见,实现审判监督管理方式的转型。要完善法律统一适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作用,统一裁判标准,积累典型案例,通过对类型化案件的裁判思路、基本要点、主要步骤等内容的归纳提炼,形成统一裁判方法,促进裁判标准统一。要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依托信息技术,建立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内部监督机制,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要强化司法公开的倒逼机制,建立适应群众需求的外部监督平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廉洁。

五是坚决打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硬仗。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也是保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整顿执行队伍作风。今后每个申请执行的案件,执行员必须做好申请执行人的工作,要扑下身子倾听群众声音。最大限度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不能对人民群众冷漠推诿,要把自己的责任担起来。要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审执分离等改革,强化执行警务保障工作。完善司法程序衔接配合机制,确保程序间协调配合顺畅。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干警采取执行措施时,必须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以信息化倒逼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以公开促规范。要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完善对规避执行的处理和惩戒机制,加大对抗拒执行的惩处力度,对符合定罪量刑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处理机制,严把认定关,加强统一管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统一共享信用信息及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六是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加强信息化办案应用。以智能办案系统应用为重点,加强督导和管理,今年省院要实行信息化应用监督检查和应用情况一月一通报。要大力推进网上办案和移动办公OA系统推广应用,确保2017年全市法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全面支持法官网上办案,支持法院间查阅、移送电子卷宗。要全面推开“三方庭审”办案系统,降低刑事罪犯押解风险,提高庭审效率。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应用。审监二庭和执行局综合管理处要切实加强审判执行流程节点监控,提高结案率,减少隐性超审限,监控督导、及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要完善智能办案系统功能,借鉴上海、深圳法院改革经验,探索建立符合保定特点的审判工作量计算和考评方式,为司法责任制落实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信息化机制创新。采取规划设计外包、应用程序订制、技术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加快硬件建设和软件升级。大力推广电子送达、庭审语音自动识别、在线视频调解等新技术应用,落实繁简分流要求,利用现代科技,有效提高司法效率。

七是切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要坚持源头治理。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力争实质性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加大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跟踪回访工作力度,尽力消除群众质疑和不满,从根本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要努力化解积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

八是狠抓基层基础工作。要加强对下业务指导。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充分发挥二审把关作用,统一规范审判标准,完善对下分类指导机制。要加大对基层工作支持力度。中院各庭处室要体会基层苦衷,为基层法院解决问题,为基层担当,尽可能地为基层开展工作、完成任务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必要的方便。要充分尊重基层的创新精神,支持、鼓励基层法院结合司法实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要强化基层法院自身建设。结合对接京津活动,大力提升基层法院的办案质效和管理水平。争分夺秒、抢前抓早,开好局、起好步;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一项一项推进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早见成效、早出成果。

九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党性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组、党支部要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发挥带头作用,“子率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既要抓好本级,又带好下级,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要从严管理队伍。全面贯彻《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党组自身建设,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自律意识、为民意识,继续保持夙兴夜寐、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审判人员的公正意识、效率意识、规范意识。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作为人民法官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诉求,不能漠视推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进。要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坚决打击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行为,以铁的手腕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