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减灾办发布2017年全国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总的看,2017年灾情与近5年均值相比明显偏轻。其中,倒塌房屋和损坏房屋数量减少6成以上,受灾人口、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减少4成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成以上。与2016年相比,2017年灾情明显偏轻。
2017年,全国自然灾害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灾害影响范围广,局部损失严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240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到自然灾害影响,受灾县数量占全国县级行政区总数80%以上。灾害造成的损失在时空分布上相对集中。从时间上看,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集中在6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项灾害损失占全年损失的4至8成。从区域上看,灾情严重的省份主要集中在湖南、吉林、四川、广东、陕西、湖北、新疆、广西、江西等省(自治区),特别是湖南和吉林两省灾情较近年明显偏重,两省的因灾倒损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为2012年以来最高值。
二是西部地区人员伤亡较重,特困地区灾害救助任务较重。2017年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西部地区545人死亡(含失踪),占全国因灾死亡失踪人口总数近6成;5人以上死亡失踪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共计39次,涉及19个省份,其中6成以上发生在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受自然环境和抗灾能力等因素影响,全国特困县几乎全部受灾,县均重复受灾近5次,各项灾害损失占全国总损失约5成。灾贫叠加导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安置以及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救助任务繁重。
三是主汛期暴雨洪涝集中发生,秋汛灾害影响较重。2017年全国共出现43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其中,6月下旬至7月初,南方地区连续出现11天的强降雨天气,局地最大累计降雨量超过当地年均降水量的三分之二,造成长江中下游发生区域性大洪水,湖南、江西、贵州、广西、四川等省发生严重洪涝灾害。7月中下旬至8月上旬,东北、西北等地接连出现强降雨过程,吉林省吉林市重复内涝、陕西无定河发生超历史洪水,吉林、陕西两省灾情严重。9月中旬至10月,安徽、河南、湖北、陕西等省持续出现连阴雨天气,汉江等江河发生流域性洪水,秋汛灾害损失为近5年同期最高。据统计,2017年洪涝和地质灾害共造成全国6951.2万人次受灾,674人死亡,75人失踪,397.5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3.4万间房屋倒塌,23.2万间严重损坏,77.7万间一般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909.9亿元。
四是台风登陆集中,部分区域重复受灾。2017年西北太平洋和南海共有26个台风生成,其中8个登陆我国,登陆个数较常年偏多,登陆的时间集中在7月末至9月初。7月30日、31日,第9号台风“纳沙”、第10号台风“海棠”先后在福建福清沿海登陆,24小时内登陆同一地点,属历史首次,造成福建省灾情较重。8月23日至9月3日,第13号台风“天鸽”、第14号台风“帕卡”、第16号台风“玛娃”接连在广东沿海登陆,特别是第13号台风“天鸽”为2017年登陆我国的最强台风,也是1949年以来8月登陆广东的最强台风之一。短时间3个台风连续登陆,造成广东省珠海市等地重复受灾、灾情严重,广东省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国台风灾害总损失的8成以上。据统计,2017年台风灾害共造成全国587.9万人次受灾,35人死亡,9人失踪,109.1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近4000间房屋倒塌,5000余间严重损坏,3.3万间一般损坏;直接经济损失346.2亿元。
五是高温少雨天气导致北方部分地区春夏连旱。2017年全国旱灾时段、区域相对集中,主要是北方部分地区出现春夏连旱。其中,4-5月,东北、华北和山东等地出现阶段性高温少雨天气,东北、内蒙古、河北、山东等地旱情初露;6月下旬至7月中旬,北方地区出现近12年以来最强持续性高温天气,内蒙古中东部、华北、西北地区东南部等地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3成以上,造成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山东、陕西和甘肃等7省(自治区)旱情较重。据统计,2017年干旱灾害共造成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9874.8千公顷,其中绝收752.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75亿元。
六是地震发生次数偏少,但震级偏高。2017年我国大陆地区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13次,发生次数处于2012年以来偏低水平,但发生在西部地区的地震震级偏高。其中,8月8日四川九寨沟发生7.0级地震,震级为2012年以来次高(仅低于2014年2月12日新疆于田7.3级地震),8月9日新疆精河发生6.6级地震,5月11日新疆塔什库尔干发生5.5级地震,这3次地震均造成较重损失,占全年地震灾害总损失的8成以上。据统计,2017年地震灾害共造成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4.8万人次受灾,33人死亡,5人失踪,15.9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3万间房屋倒塌,6.1万间严重损坏,33.8万间一般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6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