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部署2015年住建工作 民工工资储备金细则将出台

07.01.2015  21:10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5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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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将编制“十三五”规划,劳务实名制、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月底前各地出台实施细则,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发展……1月6日上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总结了2014年河北省住建工作,并对2015年河北省住建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河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并基本建成20万套、分配入住18万套;完成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10.7万户;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达到59.7%;督导67个县(市)通过整改实现水质达标;会同有关部门推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县城建成区平均达到14平方公里,累计处置违法建筑251万平方米,65个市县数字城管平台建成,机械化清扫率提高至46.5%;各地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880亿元,新建改造城市道路800公里,改造供热管网1039公里、燃气管网831公里。

      会议提出,2015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抓好县城建设攻坚战、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三大载体;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工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节能减排完成“建筑节能省”、建筑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城镇规划建设七方面工作。河北省将培育定州、辛集向中心城市发展,将京津周边县市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卫星城。加快推进崇礼、白洋淀、廊坊北三县等七大片区村庄改造,危房改造初步计划10万户。节能减排要基本完成“建筑节能省”创建,邯郸、张家口要完善强制性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政策体系和示范体系。

      2015年,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计划开工19万套、基本建成17万套。对2011年以来开工建设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筛子”,发现违规问题立即责令停工或采取强制措施;对2011年以前的违规项目也要依法处罚整改到位。河北省各地要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八公开”制度(即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抓好《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宣贯,抓紧出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建筑业发展重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劳务实名制管理,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月底前各地都要出台实施细则。

      弘扬传统建筑文化,保护好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推进县(市)100个特色街区、100个精品建筑建设,逐步扭转求奇求怪、贪大求洋的建筑乱象。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五水”工程,供水抓水厂、污水抓处理率、雨水抓防涝、节水抓水价、中水重点抓利用率。15年以上老旧集中供热管网要全部完成改造。年底实现综合公园县城全覆盖,年内新增城镇绿地4300公顷、绿廊绿道300公里。制定《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规规章框架》,出台《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线条例》,加快计划内立法任务,并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方式,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15年,河北省将全面深化改革,分类推进行业国企改革,建筑、房地产等竞争性国企,不再设定国有持股比例限制,鼓励企业充分进行市场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供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保障性和功能性国企,要在保证国有控股的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参股混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