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以来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情况的通报

25.07.2014  19:03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供热办):

      2013年以来,全省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新建建筑节能。2013年以来,各地进一步完善闭合管理机制,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控,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有效保证了节能强制性标准在新建建筑中的落实。2013年和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镇节能建筑分别新增3500万、1500万平方米,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节能建筑占既有建筑总量比率为35%。被动房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秦皇岛“在水一方”项目被评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住建部和我厅分别召开观摩座谈会推广经验,目前全省谋划和实施被动房项目约100万平方米。保定市印发《提高住宅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新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强制执行建筑节能75%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唐山市开展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示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

      (二)绿色建筑发展。2013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项目44个,建筑面积619.44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占比15.02%,完成了15%的年度目标。今年以来,我省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继续对高星级绿色建筑予以资金支持,在政府投资项目等强制推行绿色建筑标准,目前已获评价标识的7项,面积54.3万平方米;基本通过初评的17项,面积178.22万平方米。唐山、石家庄、秦皇岛绿色建筑发展势头良好,评价标识工作排在全省前列;张家口万柳公寓小区获得二星级运行阶段绿色建筑评价标识;2013年以来,廊坊、辛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为0。

2013年以来绿色建筑情况表

 

石家庄

承德

张家口

秦皇岛

唐山

廊坊

保定

沧州

衡水

邢台

邯郸

定州

辛集

合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个数

2013年

14

4

0

1

6

0

5

4

6

3

0

1

0

44

2014年

3

3

2

6

2

0

2

1

1

0

4

0

0

24

合计

17

7

0

7

6

0

7

5

7

3

4

1

0

68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万平方米)

2013年

145.83

21.49

0

41.62

193.73

0

55.76

45.49

64.4

45.77

0

5.35

0

619.44

2014年

25.86

22.71

12.6

83.5

6.73

0

41.63

2.53

20.86

0

16.1

0

0

232.52

合计

171.69

44.2

12.6

125.12

200.46

0

97.39

48.02

85.26

45.77

16.1

5.35

0

851.96

注:2014年数据包括取得评价标识和基本通过省里评价标识初评的项目

 
      (三)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13年,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375.59万平方米,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00.5%。承德、唐山、邢台、张家口、沧州、邯郸、定州、辛集8个市全面完成改造任务,承德市改造规模大,且综合改造占比达50%以上;秦皇岛、保定、衡水、石家庄、廊坊等市未完成改造任务,分别完成48%、74%、74%、85%、87%,需要加大力度。今年省级既改奖补资金由年底拨付改为上半年拨付,充分发挥政府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唐山市及保定清苑、承德宽城等地积极创新既改工作模式。今年1-6月份,全省既改工作总体进展较慢,除唐山、邯郸等市部分项目竣工,石家庄、张家口、保定、定州部分项目开工外,承德、秦皇岛、廊坊、沧州、衡水、邢台、辛集等地项目目前尚未开工。

   

  2013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情况表(万㎡)

 

石家庄

承德

张家口

秦皇岛

唐山

廊坊

保定

沧州

衡水

邢台

邯郸

定州

辛集

合计

2013年

任务

200.39

130

70

100

200

75

99

55

100

157

152

1

29.61

1369

完成

面积

170.39

273.4

70.03

47.53

200.97

65.21

73.69

55.65

74.19

161.24

152.21

1.45

29.61

1375.59

完成任务比例(%)

85

210

100

48

100

87

74

101

74

103

100

145

100

100.5

          (四)供热计量改革。各市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基本按要求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唐山、邢台、沧州、廊坊、张家口、保定、承德、石家庄、秦皇岛9个设区市及迁安、遵化、辛集等6个县级市出台了基础热价比例30%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2013年省政府出台《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填补了该领域立法空白,我省供热工作步入法制轨道。2013-2014年采暖期,全省供热计量收费面积1.09亿平方米,在住建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中,承德市以98分高居榜首,居民退费率达到80%。但邯郸、衡水两市尚未出台基础热价比例30%的价格政策,石家庄、保定、秦皇岛3市热计量收费比率排名倒数,仅为2.4%、17.6%和20%,距35%的要求差距较大。上半年我厅召开专题调度会,安排部署了今年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力争2014-2015年采暖期收费比率能有较大提高。
 

  2013-2014年设区市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情况表

 

石家庄

承德

张家口

秦皇岛

唐山

廊坊

保定

沧州

衡水

邢台

邯郸

定州

辛集

居民计量热价(元/kwh)

0.157

0.161

0.145

0.158

0.149

0.157

0.154

0.167

0.11

0.154

0.12

0.113

基本热

价比例

3:7

3:7

3:7

3:7

3:7

3:7

3:7

3:7

5:5

3:7

5:5

5:5

集中供热总面积(万平米)

13300

1407.9

2327.05

4099.5

5800

1780.87

3224

1460

1079

2110

3108

203

572

计量收费面积(万平米)

240

615

657.4

636.7

2615

757.08

436

410

349.35

521.49

1243

0

159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比率

2.4%

49.7%

39.7%

20%

46%

48.4%

17.6%

35%

43%

35.2%

40%

0

25%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3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1442.28万平方米,占全部竣工建筑的41.2%,完成年度目标的108%。廊坊、石家庄未完成目标,仅完成59%、77%。截止目前,我省有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区13个,其中8个(唐山、承德、辛集、宁晋、迁安、大名、南宫、献县)已基本完成示范建设内容,5个(保定、望都、平泉、清河、北戴河新区)正在实施。累计列入国家光电建筑示范项目21个,装机容量36.6兆瓦,已建成并通过验收19个,装机容量32.1兆瓦。去年有5个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唐山曹妃甸可持续发展中心与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太阳能光电项目(黄骅市)、保定英利源盛嘉禾小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曹妃甸工业装备制造区工程、承德市行政中心500KWp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因进展未达到国家要求被收回补助资金,取消国家示范称号;2个项目(河北省沙河市1.5MW太阳能光伏幕墙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工程、唐山曹妃甸国际生态城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示范项目)进展迟缓,也面临收回资金、取消示范称号处理。
     

  2013年新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表

 

石家庄

承德

张家口

秦皇岛

唐山

廊坊

保定

沧州

衡水

邢台

邯郸

定州

辛集

合计

应用比率(%)

29.4

57.8

49

39

38.1

22.5

66

39

39

59

69.38

96

80

41.2

年度任务

(%)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完成比例

(%)

77

152

129

103

100

59

174

109

103

155

183

253

210

108

          (六)公共建筑节能。2013年,我省被列为国家省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试点。目前,该平台初步实现能耗统计数据网络传输,正在优化升级。石家庄、唐山、保定、承德4市已建成市级中转能耗监测平台,秦皇岛、张家口正在建设。2013-2015年我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210万平方米,唐山、保定、张家口进展较好,完成了2013年任务;石家庄、衡水、邢台、定州市改造工作尚未开展。今年以来,这项工作总体进展不快,完成年度任务比较艰巨。
 

2013年以来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情况表(万㎡)

 

石家庄

承德

张家口

秦皇岛

唐山

廊坊

保定

沧州

衡水

邢台

邯郸

定州

辛集

能耗监测平台

已建成

已建成

建设中

建设中

已建成

未建成

已建成

正在

谋划

未建成

未建成

正在

谋划

未建成

未建成

2013-2015年节能改造任务

23

15.6

15.6

15.6

23

15.6

23

15.6

14.4

15.6

23

5

5

2013年节能改造任务

7

4.6

4.6

4.6

7

4.6

7

4.6

4.4

4.6

7

1.5

1.5

完成

面积数

0

0.15

4.6

2.5

7

4.11

7

3.6

0

0

5.36

0

1.5

          (七)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省级不断加大推广力度,相继召开节能门窗、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推广应用会议,举办国际门窗节,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绿色节能产品推广目录(2013年版)》、《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范》、《关于推广应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的通知》等。各地积极响应,加大工作力度,谋划实施了一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势头良好。全省高效节能门窗市场占有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承德市成为全国12个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地区之一,是全国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邯郸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率达到80%。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市、县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对建筑节能在新型城镇化、绿色崛起、大气污染防治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站位不高,尚未摆上应有位置,投入的精力人力物力不够,甚至不能按期完成年度任务,拖了全省工作的后腿。

      (二)筹措资金的渠道不宽。近两年,除中央奖补资金外,省财政每年安排既改资金2500万元,用于对综合改造项目的奖补。但目前除个别市、县(市)外,大多数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严重不足,甚至零配套,体现不出政府的主导性,无法激活市场筹资机制。

      (三)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仍存不足。从5月份我厅组织的监督检查情况看,受检的68项工程、4764个检查子项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不符合要求的子项418项,其中涉及建筑节能方面的子项8个,主要是仍有不按节能设计进行施工,取消分户墙保温层;随意变更节能设计要求,楼梯间保温层厚度不符;保温材料不按规定进行进场复试、未试先用等问题,应予高度重视。

      (四) 供热计量改革任重道远。许多新建建筑仍在欠计量收费账,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未发挥供热计量在推动建筑节能中的杠杆作用。11个设区市中,石、秦、保3市未完成热计量收费任务;135个县(市)中,辛集、遵化、迁安、武安、南宫、平山、井陉、鹿泉、兴隆、滦平、承德县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了15%以上,其他县城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较低,还有许多县城尚未开展供热计量收费。

      (五)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尚需加强。一是有的地方推进力度不够大,一些好产品、好技术得不到及时推广。个别市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推广方面,至今没有明显动作。二是科研投入力度小,新产品研发工作跟不上。三是行业发展层次低,品牌效应差,竞争力不强。全省新型建材驰名品牌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新型建材市场占有率普遍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市转型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周本顺书记强调:推广绿色建筑是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革命,推广建筑节能是绿色崛起的一项重要战略。各地要深刻领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建筑节能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今明两年是我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关键时期,能否做好这两年的工作,关乎我们创建建筑节能省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能否取得预期成效,关乎我省新型城镇化能否朝着绿色低碳的方向扎实推进。总的要求是:围绕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总体目标,强化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各年度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建筑节能工作整体水平,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绿色崛起和大气污染防治贡献更多正能量。

      (一)抓新建建筑节能,着力解决节能标准执行和提高建筑能效水平问题。继续严把规划、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等关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强化问责,对违反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质量问题“零容忍”,坚决依法一查到底。抓紧编制完成《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四步节能75%),并组织开展75%节能标准项目示范和城市试点示范。

      (二)抓绿色建筑,着力解决全面推进问题。一是做好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推广试点工作。所有政府投资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省会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建筑率先强制推广绿色建筑。二是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唐山湾生态城、涿州生态宜居示范基地按要求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其他生态示范城市要积极申报国家绿色生态城区。三是制定适合我省不同气候区的绿色建筑应用技术指南,加快符合省情、市情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培育和扶持绿色建筑产业和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四是实施“绿色建筑百项重点工程”,今年每个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要谋划建设1-3个2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小区、1-3个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三)抓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着力解决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问题。一是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改造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今明两年全省各完成1000万平方米,到2017年,80%以上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完成改造。二是加大推进力度。今年项目还未开工的市,要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开工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8月份省厅将对工作进展迟缓的市进行专题调度、督导。三是提高综合改造的比重。坚持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同步改造,综合改造比重平均要达到40%以上。四是确保节能改造质量。强化质量监督,抓好改造质量和防火安全。既改项目竣工后抓紧进行建筑能效测评。

      (四)抓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着力解决规模化推广问题。重点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浅层地能、深层地热能梯度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太阳能集热器应与建筑整体及周围环境相协调,要美观、整齐、有艺术性。借鉴邯郸、邢台等市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经验,加快发展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应用技术。二是优先发展污水、再生水水源热泵,积极发展土壤源、地表水源热泵,适度发展地下水源热泵,优先在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推广,带动民用建筑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

      (五)抓供热计量改革,着力解决热计量收费问题。供热计量改革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抓手,实施热计量收费对推动建筑节能起到杠杆撬动作用。一是继续抓计量价格政策调整。邯郸、衡水两市要在今年9月底前出台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价格政策,未出台价格政策的县城,力争在2014年采暖期前出台。二是认真落实《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新建建筑必须同步安装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验收备案、不得销售和使用。三是重点抓县城供热计量改革及收费。各设区市要从价格制定、热表安装、计量收费及政策宣传等方面加强县城工作指导,强化供热企业的收费主体责任。我厅将对执行供热计量收费问题突出的市、县,进行重点督导和约谈。

      (六)抓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着力解决由点到面扩展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动态监测范围。鼓励、支持各市建设市级能耗监测平台,正在建设和谋划建设的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要求。二是大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各市要认真落实年度目标任务,以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为重点,加快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步伐。三是研究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探索建立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七)抓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着力解决推广力度欠缺问题。一是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每年对新技术、新材料进行重点推介,及时更新《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绿色节能产品推广目录》,定期淘汰和限制一批落后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二是开展对标行动,以河北地井公司一次注塑成型塑料检查井、河北泉恩公司高科技塑料管道、大城县节能保温建材产业集群、晨阳环保水漆、CL建筑体系等为标杆,组织同行业参观学习,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三是编制《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推广节能建材图册》、《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推广使用节能建材名录》,开展《华北地区新农村绿色小康住宅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课题研究,在农村地区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四是做好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推广工作跟踪。印发《河北省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信息协调办法》,定期掌握各地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八)抓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着力解决绿色低碳发展问题。一是拟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指导意见,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等有条件的市,要积极打造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邯郸市还要打造全装修试点城市。二是规划建设住宅产业现代化园区。试点城市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我省落户。三是有条件的市每年拿出不少于20%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在土地出让、规划建设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四是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好时机,京津周边县(市)要率先推进,从向京津提供砂石、水泥、钢材转型为提供预制部品。

      (九)进一步强化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对各设区市、直管县的重点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展落后的市、县重点予以督导,对完不成任务的实施问责。二是强化工作联动。建立建筑节能“一盘棋”工作推进机制,尤其是住建、城管(公用、供热办)等多部门共同负责建筑节能工作的,要形成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合力。加强行业工作统计、通报制度建设。三是强化激励机制。我厅将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完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办法,重点支持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各地要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研究通过市场办法拓宽资金渠道。四是强化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的意义、政策、措施、要求,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增强各建筑节能主体的节能意识。加强对建筑节能监管、技术支撑、施工安装、运行维护队伍等的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