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法院:用“八个强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09.2014  19:03

9月12日,平泉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平泉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事迹,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八个强化”措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强化司法功能。发挥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为民意识。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加强导诉和释法明理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一乡镇一法庭的管理,方便当事人诉讼。完善“理诉疏访”工作机制,化解涉诉信访。

三是强化司法管理。加强审判管理,以质效考评为导向,以流程管理为依托,以信息手段为支撑。注重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指导,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增强司法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完善法官考评机制,严格审判绩效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五是强化案件质量。通过加强庭审直播、案件评查、文书签发与校对等环节,提高庭审质量、合议质量、重点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司法公正,优化全县法制环境。

六是强化审判效率。加强审限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争时间、抢速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七是强化社会稳定。做好调解、诉讼指导、判后答疑以及上访户的息访稳控工作。确保化解老信访案件,杜绝新信访案件,为全县维稳工作打好基础。

八是强化检查督导。按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会精神,检查督导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采取现场办公、通报督促、查缺补漏、加班加点等方式确保完成各项指标。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