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平泉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2019年10月30日,中共平泉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若干措施》,传达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平泉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审议稿)》。承德市委常委、平泉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董正国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曹佐金及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平泉市审计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力推进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财政预算执行、重大民生项目、政府投资工程、自然资源资产等项目的审计监督,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注重审计问题整改,有效发挥了审计促改革、促发展、促落实的作用。
会议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审计局要结合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注重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制,完善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对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的制度建设,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的相关规定,推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三是对应当追究责任的,相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