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 彻底取缔地面无线数字电视信号

24.09.2014  15:24

  8月29日,平山县委、县政府彻底关停平山县地面无线数字电视信号,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接管无线数字机房,并交由平山有限公司看管,并于9月4日起实施整改,扫除了平山县因违规播出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给有线数字电视发展带来冲击和干扰。

  自2010年起平山县广播电视台与石家庄波尔电器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地面无线数字电视,收取每户初装费240元,收视费每户每年120元,在县城居民区与有线电视公开争夺用户,累计发展用户7000余户。省广电局几次下文要求停止违规播出,但因利益驱动,文件一直没有得到落实。面对困难局面,平山有限公司坚持不懈地向广电总局和其它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到省市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取得了县委、县政府的理解,平山县委专门召开了协调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牵头解决整改中的问题。整改中,平山有限公司在县城居民区广泛张贴由平山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平山县广播电视台与公司联合发出的整改通知,设专人接待来访用户,做好有线电视安装、收费等服务内容的宣传解释工作,同时依据县委、县政府要求,为用户提供免收半年收视费的价格优惠,全体员工加班加点工作,保证用户当天办理当天开通,截至目前,已有200余户用户接入有线电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