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高村口粮地被开发商非法占用 已停工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宋瑶)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石家庄平山县高村口粮地被房地产开发 破土动工”的问题。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平山县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7月到2013年4月分三次对非法占用的16.17亩进行立案查处,属未供即用的行为,并已申请平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2014年4月违法占用的11.6亩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已停工。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是河北省石家庄平山县平山镇高村村民,1987年我和母亲分的2.5亩口粮田,分的后我和母亲一直经营使用。2012年河北紫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与我们协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勾结高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包括我和母亲的1.5亩口粮地在内的25亩耕地搞房地产发。现己破土动工 。 现在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了,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希望各位领导尽快查清事实,还我土地,以保护国家的 土地资源,维护法律的尊严。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接您反映的关于“石家庄平山县高村口粮地被房地产开发、破土动工”的问题,我局立即派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主要内容:经调查,河北紫竺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先后分四次动工建住宅楼。占地面积61.6亩,其中,建设用地50亩,一般耕地11.6亩。符合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该地块分别于平山县2012年第14批次和第16批次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冀政转征函[2012]7号、9号)批准面积50亩。河北紫竺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平国出[2012]056、057号,平山县2014年第七批次2014年6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冀政转征函[2014]7552号)批准征用15亩(未供地)。平山县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7月到2013年4月分三次对非法占用的16.17亩进行立案查处,属未供即用的行为,并已申请平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2014年4月违法占用的11.6亩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已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