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山县卸甲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02.09.2014  18:06

冀发改农经〔2014〕1187号

平山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平山县卸甲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发改农经[2014]22号)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电[2014]30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山县卸甲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项目由平山县水务局承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小觉、槐树沟两座水电站进行技术改造,包括改造并网线路、水轮机过流部件、启闭机和闸门等;对项目区进户线路、户内线路和厨房改造等。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50.2万元,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效益:项目实施后,可解决1721户、6607人的代燃料用电。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 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18日

抄送:省水利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8月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