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110学时

05.06.2014  01:00
  (记者胡晓梅)日前,省委印发《2014—2017年河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规划》要求,县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30%,参训率不低于50%,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110学时。      据了解,此次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强组织调训、推进干部选学、拓展网络培训等多种途径,全面推进干部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提升和知识更新。      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理论武装、党性修养、能力提升、知识更新,采取组织调训、干部选学、网络培训、专题讲座和读书活动等培训方式进行,培训对象主要是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干部、基层干部。      《规划》要求,县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30%,参训率不低于50%,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110学时。县处级及以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30%,干部选学率不低于20%,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110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25%,干部选学率不低于15%,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90学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率不低于30%,参训率不低于50%,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11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20%,每年每单位参训率不低于50%,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90学时。中青年干部原则上不低于同级同类干部脱产培训指标。乡镇(街道)干部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25%,参训率不低于40%,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90学时。非公务员基层干部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25%,参训率不低于40%,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40学时。      我省此次干部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大教育、大培训格局。《规划》同时提出,严格资质审核和质量把关,引导、规范社会培训机构有序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对名为干部培训机构实为宾馆、度假村的,要予以清理取缔。凡是国内培训能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到境外培训,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今后不再直接组织境外培训。      《规划》提出,2014年前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和培训项目生成机制。2017年前普遍建立以组织调训为主、干部选学为辅的干部参训机制,并积极推进网络培训。2015年前要形成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体系。2015年前省、市两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案例课程占能力培训课程的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