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新希望不妨向莫向松伸出援助之手

04.07.2014  17:29

    妇孺皆知,2014年3月13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时直言道:“因为国力所限,我们基本保障的标准还是低水平的,总会有一部分人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陷入生活的窘境,基本保障兜不住,还要进行社会救助”,“我们绝不能让无家可归、因贫弃医等现象频发”。

    由此可见,在现阶段,中央层面是鼓励、支持社会救助的。

    但令人非常遗憾和无比愤怒的是,尽管李克强总理已经明确表态了,然而当一些“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陷入生活的窘境”者, 向社会发出求救之声后,有时却会遭到诸多的非议,甚至会被有的媒体当作笑料或者被打入冷宫。譬如,时下引起社会热议的莫向松下跪借钱治病事件,就是一个典型。

    笔者查阅发现,中国青年网在报道此事情时,居然搞了一个饱含娱乐性的新闻标题,《“玫瑰男”:借我100万还你一辈子》;而且,包括《人民日报》等在内的主流、强势媒体,几乎千篇一律地声称“点名式慈善要不得”、“道德绑架”、“公开逼捐”。

    不可否认,身患白血病的莫向松及其十几名同学集体跪求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畅借款100万元,以用于治病的方式比较特别,且客观上确实有些“逼人”,但正像莫向松所言,“我如果有能力或者有资源,也不会这么来求助”——整个治疗至少需要大约五六十万,莫向松仅有4万元左右的治病钱。何况,莫向松仅仅是借款,而会“打工还你一辈子”。还有,求生是每个人的正常反应。换而言之,正因为莫向松及其十几名同学热爱生命,珍惜人间真情,渴望世界越来越美好,所以他们才向社会发出了求救。

    就法律和事实来讲,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畅并不欠莫向松的,然作为企业回馈社会,实际上也是其应有之义。这点,中国国务院前总理温家宝讲得非常好,那就是,“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换言之,如果刘畅具有《道德经》所讲的“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多;既已与人,己愈有”之境界和智慧,那么其不但可以救助莫向松,而且有望成为“陶朱公”那样的人人敬慕之商圣,还可以极大地助力其事业之良性发展。

    诚然,富可敌国的刘畅有权拒绝救助莫向松。但是,笔者还是希望刘畅能效仿“陶朱公”和“窦燕山”那样的先贤,而不要成为一个“守财奴”、“铁公鸡”。

    另外,试问那些指责莫向松者:如果莫向松的今天,会是你及其亲友的明天,那么,到时你们是否会等死,而不会像莫向松似的求救于社会呢?当然,官方层面的救助亟须加强,但在“国力所限”,而制度性救助尚乏力的前提下,难道遇到自身难以或者无法解决的困难时,我们只能等死吗?

    说白了,大凡指责莫向松者,究其本质,皆为守财奴、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自私心理,或畸形思维在作怪而已。

    作为莫向松的十几名同学,都可以抛开脸面或者尊严,跟莫向松一起跪求社会救助,那么作为我们其他人不帮也罢,但为何还要忍心伤害他们吗?孩子们求救于人,何错之有呢?我们不是常常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帮助别人吗?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我们为何不但退后了,而且还要在孩子们的伤口上撒盐呢?这不是冷酷无情又是什么?

    一言以蔽之,笔者罗竖一认为,新希望不妨向莫向松伸出援助之手。同时,希望中国社会能多些无私和关爱,而尽可能地远离形形色色的冷酷无情。另外,建议中国的某些媒体或言论者,能用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引导社会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