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整治大气污染十大突出问题
日前,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在整体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同时,查找薄弱环节,我市将针对十大突出问题部署重点行动,严查严管,全面提升全市大气质量。
一是彻底整治冒黑烟问题。全市所有生产性锅炉及取暖锅炉一律不准发生烟囱冒黑烟问题;4月底前将全面完成闲置标志性烟气排放设施的拆除,在用的除生活小区取暖锅炉外,一律停止生产,进行治理,改用清洁能源替代;市区及县(市、区)建成区所有经营性小作坊、小摊点全部改用电、天然气或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二是彻底整治扬尘污染问题。施工工地必须全部采取全封闭围挡、覆盖、冲洗、喷淋、硬化等防尘措施。所有料场、煤场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料堆必须全部采取覆盖措施,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三是彻底整治渣土车运输问题。4月底前,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安装GP S定位系统且接入市、县数字化城管平台。有关部门将严格查处密闭措施落实不到位、无牌照、无手续、超时限的渣土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四是彻底整治垃圾、荒草、秸秆焚烧问题。3月底前各县(市、区)将完成辖区内城区及高速公路两侧荒草清除工作。
五是加快市区集中供热。沧州昊天节能热力有限公司市区东部供热管网工程和沧州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管网增容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将进一步提速,2015年取暖季前,禁燃区内114台燃煤锅炉将全部取缔。
六是县里建洁净型煤配煤中心。已建成的县加大洁净型煤推广力度,未建成的县必须于2015年9月底前建成。
七是减少外地车辆污染。长芦大道、海河路和渤海路虽是城区道路,但仍承担着国道104和307的交通功能。有关部门将尽快规划实施开辟新的车辆过境路线,减少外地车特别是大型货车对市区的空气污染。同时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制度,严禁黄标车在城区行驶。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
八是料场、煤场、商砼搬迁。4月底前,中心城区规划区内所有料场、煤场、商砼全部迁出中心城区,彻底解决我市道路沿线遍布料场、煤场、商砼的问题。
九是淘汰燃油公交车。各县(市)将加快淘汰燃油公交车速度,按车辆数量分别于2015年底和2016年底前完成。
十是露天烧烤问题。市(县)建成区一律不准露天烧烤。市区烧烤户须进入新华区、运河区烧烤市场或室内规范经营。各县(市)城区烧烤一律进店实行无烟烧烤。
据介绍,按照《沧州市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承担相关环境保护职责的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事项制定各自的整改方案,对本系统内环保相关工作作出具体计划或安排。特别是对本系统所担负的市区范围内的环保职责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落实到位,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据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上下将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核心是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环保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把常态化、规范化的管理状态恒定固化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