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长拉萨市副市长分别因特大车祸受处分
01.12.2014 14:17
本文来源: Hebnews.Cn
昨天,国家安监总局发布消息,国务院对西藏拉萨“8·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湖南沪昆高速“7·19”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两起事故是责任事故。
>>“8·9”事故
客车及越野车均超速
8月9日14时37分许,董超驾驶大客车沿318国道由日喀则驶往拉萨,遇对向驶来的越野车违法越过道路中心线,两车相撞,大客车坠落山崖,车内42人死亡、8人受伤。越野车又与随后同向的一货车剐撞,越野车内2人死亡、2人受伤,货车内1人受伤。
据调查报告称,大客车制动性能不合格,长时间超速行驶,同时大客车司机完全可以发现越野车违法占道并可采取减速、鸣喇叭等措施避免发生事故,但未采取处置措施。此外,越野车超速行驶、违法占道,在上坡限速40公里/小时的路段,超速20%以上。
本次事故中,越野车驾驶人白聪聪涉嫌犯罪,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白聪聪是一位26岁的女性,来自内蒙古赤峰,她与多位朋友到西藏自治区游玩,承租了该越野车,事发时车上共4人。
事故中,移交司法机关的有7人,分别为大客车驾驶人董超、大客车实际承包人方子清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的15人为,包括拉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人大代表斯朗尼玛。该副市长自2014年4月起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其余获得处分的人员包括尼木县公安局局长、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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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4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