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邢台县强力推进“旗帜供销”工程
省委组织部、省供销社确定在全省组织实施“旗帜供销”工程以来,邢台县高度重高,认真谋划,立足高规格、高起点、严标准、严考核,实施供销社党委、乡镇党委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强力推进“旗帜供销”工程。
一是立足双高双严,强力推进。为确保“旗帜供销”工程顺利实施,取得成效,县供销社积极向县委汇报,取得支持。高规格就是建立高规格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供销社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供销社主任兼任。高起点就是谋划工作、制定方案起点高。在认真学习省委组织部、省供销社关于在全省组织实施“旗帜供销”工程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邢台县实际,制定了邢台县实施“旗帜供销”工程方案,确定了新建、调整、规范、完善、提高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到2015年,在全县供销社系统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建立起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要求。具体要求是:需要调整、规范、完善的基层党组织,在2014年底前,要调整、规范到位,需要新建的要做好基础工作,制定建设计划,逐步推进。10月21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实施“旗帜供销”工程工作会议,全县各乡镇组织委员、各基层供销社主任、县供销社科长以上人员参加会议,对实施“旗帜供销”工程工作进行了安排。严标准、严考核强力推进,就是严格要求,新建、规范的基层党组织要达到有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的标准要求,县委组织部、县供销社共同制定考核验收标准,严格考核、严格验收。
二是实施双建双管,确保落实。为防止上下两张皮,充分调动乡镇党委的积极性,确保“旗帜供销”工程的落实,确定了由县供销社党委、乡镇党委共同建设,按属地进行管理的“双建双管”原则。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省、市级示范合作社由供销社党委负责建设管理。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终端、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的党组织由乡镇党委负责建设管理。
三是注重两个作用,服务群众。实施“旗帜供销”工程,主题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为使每一个党组织都成为一座堡垒,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旗帜,邢台县坚持围绕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主要内容加强党组织建设,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和“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作好党员发展及管理工作。以严格的党建管理,确保两个作用的发挥。目前,已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建立党总支1个,党支部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