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市通报17起典型案例,多人被查处

28.04.2016  18:18

石家庄市纪委关于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新乐市文广新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利斌违规代收会员费问题。 杨利斌分管新闻出版工作期间,借年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之机,违规收取会员费。杨利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栾城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李凯贪污受礼,原常务副主席赵建敏监管不力问题。 李凯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困难劳模救济款过程中,先后三次截留救济款共计4500元据为己有,并先后四次收受相关人员现金共计1200元。李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常务副主席赵建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宋营镇南辛庄村原村委会主任郝另法受贿问题。 郝另法利用协助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郝另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石家庄市纪委)

承德市通报8起“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一、平泉县原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付久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平泉县原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付久明在任平泉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未能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本单位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付久明党内警告处分。

二、宽城县迁建办马金贵违规经商、兼职取酬问题。 宽城县迁建办马金贵违规在宽城双龙石油液化气公司出资入股,违规兼职取酬。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马金贵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资金。

三、兴隆县档案局副局长王兴华套取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兴隆县档案局副局长王兴华在兴隆县雾灵山乡水泉沟村驻村工作期间,套取挪用专项资金。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王兴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隆化县医院副院长尹兆海违规招投标等问题。 在隆化县医院对外承包行李房、洗衣房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招投标行为,隆化县医院副院长尹兆海作为评委未能严格履行职责。作为主管医疗器械的副院长,超出医院经营范围违规购置医疗设备,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尹兆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承德市公安局指挥部民警李良夫不作为问题。 承德市公安局指挥部民警李良夫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值班期间,在16小时内接到同一人对同一事的4次报警后方才作出应对举措,造成不良影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李良夫行政记大过处分。

六、承德县六沟中心卫生院乱作为、乱收费问题。 张学军在任承德县六沟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私自将单位设备借予其他单位使用。同时,该单位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累计6.4658万元。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张学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兴隆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执法大队一队队长贾兴隆不作为问题。 2015年7月,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贾兴隆作为时任兴隆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执法大队一队队长,对煤矿违规操作造成的安生全产责任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贾兴隆行政警告处分。

八、承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王富忱乱摊派等问题。 承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王富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将个人及妻子出版的书籍以及朋友推销的印刷品推销给下属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王富忱党内警告处分。(承德市纪委)

邢台: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6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当前,随着全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各级各有关单位持续保持正风惩腐的高压态势,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执纪问责,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问题2323件,立行立改1088件,正在整改1002件,完善制度118项,查处问题668件,批评教育341人,组织处理80人,纪律处分203人,移交司法2人。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现将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南宫市南杜办事处周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周晓恒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3年,周晓恒利用职务便利两次套取危房改造救助款共计13470元,用于村卫生室建设。 经研究决定:给予周晓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广宗县核园乡工会主席张建增克扣扶贫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张建增通过伪造事由、隐瞒群众,克扣扶贫资金31.9万元,虚报冒领1.3万元。 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建增党内警告处分。

三、新河县五里铺村党支部书记常梅香截留专项资金问题

2013年,常梅香截留民政救助款1200元,2015年4月扣留村民夏季补偿款1535元。 经研究决定:给予常梅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桥西区钢铁北路派出所副所长王世宝懒政怠政问题

王世宝在接到通知后长达半月未去领取群众伤情鉴定书,在办理案件中存在工作懈怠、慢作为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研究决定:给予王世宝党内警告处分。

五、临西县大刘庄乡老军营村党支部书记侯尚升懒政怠政问题

2016年3月,侯尚升在低保核减工作中,拒不执行党委安排,致使此项工作落实不力,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 经研究决定:给予侯尚升免职处理。

六、任县卫计局技术服务站副站长冯延花懒政怠政问题

2016年2月1日,冯延花在工作时间用单位电脑玩游戏。经研究决定:给予冯延花行政警告处分。(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