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加强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管理

28.03.2016  11:16

     

     根据中国残联《自强健身示范点命名资助暂行办法》、《河北省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管理办法》以及《唐山市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残联进一步加强对境内龙泉南里第二社区、草场街社区2个自强健身示范点的管理。一是转发唐山市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关于补贴自强健身示范点的通知,并组织示范点学习《唐山市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补贴资金用途。二是指导示范点进一步规范日常服务管理,不断提高残疾人健身服务水平,同时做好活动记录、经验总结以及情况反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