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荣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30.06.2017  10:01

 在6月29日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上,国务院食安办举行了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仪式,石家庄市被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据了解,除我市外,获此项殊荣的还有张家口、唐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武汉、襄阳、宜昌、西安、宝鸡、杨凌示范区、韩城共15个市(区)。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沛然代表我市参加了主场活动及授牌仪式。

2014年7月,为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创新监管举措,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选择4省15市(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我市被列入首批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创建促监管”的工作思路,以“同创食品安全城,共建幸福石家庄”为主题,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在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经过两年多的创建,于2017年上半年先后顺利通过省级初评和国家层面综合评议,成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首席记者 范玉蕾)

责任编辑:王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