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纪委:严守“十条红线” 杜绝“节日腐败”

01.01.2016  12:58

    本报讯 (记者 王 更) 2016年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了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防止“四风”反弹,石家庄市纪委办公厅近日转发了《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重申,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坚决禁止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坚决禁止用公款相互宴请,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坚决禁止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票游览参观;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相互走访,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坚决禁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 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紧盯“十个严禁”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四风”问题。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严肃问责,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通知指出,各级税务、财政、审计、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

    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将成立检查组,深入到所联系的地区和单位,开展不间断、大规模的明察暗访活动,督促所联系的地方、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狠抓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