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科技局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2015年,沧州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暨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任务,以建设知识产权大市为目标,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为核心,狠抓“十项工作”,推动“创新之城”建设步伐。
一、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在全市选择5家以上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暨专利资产评估促进工作,通过调研企业需求、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提供业务指导和给予贷款补贴、奖励等措施,全面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对专利资产评估产生的评估费和专利权质押贷款产生的利息,省知识产权局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对完成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企业,市科技局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全年确保完成省知识产权局下达的专利权质押贷款3000万元任务目标,力争突破亿元。
二、积极推动企业贯标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与水平。选择5-10家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选派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培训、指导,帮助企业完成贯标。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省、市分别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步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新常态轨道,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转化运用。
三、继续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培育暨专利技术开发应用资助工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专利技术开发应用对沧州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绿色崛起的支撑和服务作用。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创新驱动,筛选10项影响带动行业发展的优势专利,开展专利技术开发应用专项工作,市科技局对成效显著的专利优势企业按程序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四、积极开展专利保险工作,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学习邯郸、石家庄等市专利保险工作先进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利保险工作。开展针对全市重点领域、行业和企业的座谈、研讨与培训,引导企业开展专利保险工作。全年促成至少5家企业进行专利投保,力争达到10家。对企业开展专利保险所交纳的保费,省知识产权局给予全额资助。
五、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环境,加快培育沧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引进京津两地优质专利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年内正式建立专利代理机构1家以上。组织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加强专利代理队伍建设,争取实现年度资格考试通过人数在5人以上。对年内建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和年内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省知识产权局均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市场经济环境。增加专利行政执法投入,改善专利行政执法条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打侵和“护航”专项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专利执法办案工作和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年内培育形成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2家。
七、认真做好专利申请资助。进一步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时将创新成果申报专利,创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在省知识产权局普惠制资助的基础上,市科技局重点资助发明授权专利。以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鼓励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八、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研究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托管服务,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年培育中小微企业20家。
九、培育十项优秀专利品牌产品,提升品牌产品创新品质和生命力。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筛选市内优秀专利品牌产品进行宣传、推介,提高专利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引导企业加大对优秀专利品牌产品的再开发投入力度,加强对优秀专利品牌产品的保护力度,确保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
十、探索开展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工作。面向沧州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筛选优秀专利技术进行宣传、推介,引导支持专利权人以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强化股权激励,吸引优质资金进行投资创业。全年以专利权投资入股企业设立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