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环境信息化与重点企业自动监控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环发〔2015〕22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正定新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循环化工园区安环局,局属各处室、各单位: 现将《2015年全市环境信息化与重点企业自动监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5日 2015 年全市环境信息化与重点企业 自动监控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环境信息化与重点企业自动监控工作以适应新举措、担当新任务、迎接新挑战为总要求,认真贯彻环保部、省环保厅相关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加快“智慧环保”建设步伐,扎实开展“自动监控能力建设规范年”活动,全面规范监控监管体制,夯实基础能力,深化应用能力,提升服务能力。为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全市环境信息、自动监控等工作走在全省先进行列。 一、加快“智慧环保”建设,搭建全市智能化生态环境监管平台。 1.积极推进石家庄市节能减排监控平台建设。2015年,以推进一期工程为重点,抓好市环保局监控大厅、综合视频系统和中心机房等项目建设,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 2.稳步推进“智慧环保”体系建设。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和虚拟化技术,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和完善应用系统。2015年主要开展辐射安全监管、移动执法、办公自动化等多个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二、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3.进一步加强各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建设。不断规范提高网站建设、运用、维护标准和档次,提高在线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互助交流效果。全力做好“河北省环保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系统”的试点工作。 4.强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依据信息公开要求和公开办法、扎实做好环境监管信息网上公开技术保障,提高我市环境信息公开水平。 5.认真组织环保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制定并完善县(市)、区环保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考核办法,并于年内开展试考核工作。 6.继续开展市局网站信息“双五•双优”评比活动。按照网站栏目与职能挂钩、信息数量与质量挂钩的办法,推进月考核、月评比、月通报制度,全面提升环境信息数量和质量,提高网站维护管理水平。 三、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确保传输有效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7.全面开展自动监控调查摸底。3月底前以摸清重点污染企业基本情况底数、在线设备底数和在线运营底数三项摸底为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监控企业一厂一档、一厂一册。 8.抓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验收等工作。按照应装尽安、传输稳定、标准规范、运维有力、监控到位的要求,规范安装程序办法,按程序及时验收。 9.升级和改造自动监控系统。依据工作需求,增强监控系统的超标报警、表格统计、打印等功能,不断提高我市自动监控工作效率和能力。 10.认真组织自动监控设备选型、社会化运营招标入围等工作,规范设备选型和运维市场秩序。 11.加强联网企业日常监管。认真组织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严厉打击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12.加强监控数据日报告和月通报制度。市、县两级监控部门要认真强化日报告、周分析、月通报制度,及时为各级领导环境监察、执法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组织和保障,确保全面完成年内工作目标。 13.确保传输有效率稳定达标。各级要高度重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工作,摸清监控企业考核基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数据修约补遗。 14.扎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通过实践和摸索,年内制定自动监控工作管理办法、社会化运营管理和考核办法、网站绩效评估考核办法等规章和制度,不断规范我市自动监控和网站建设等工作。 15.严格实施奖惩。将机构建设、自动监控和传输有效率纳入我市环保工作日常考核和年终目标考核,并将组织考核和通报。
16.推进开展自动监控工作能力和素质建设。加强环保系统、重点企业和第三方运营商等三个层次的业务培训,强化学习和交流,努力提高我市自动监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