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召开迎接国家环境督查巡视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

06.01.2016  17:10
  1月4日,石家庄市环保局召开“迎接国家环境督查巡视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市环保局班子全体成员、各处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环保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此次专项督查,是党中央深改组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方案后,以中央名义第一次对一个省环保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可以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的落实。   会议就大气、总量等工作提出明确迎查要求。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近期市大气办、市环保局培训会要求,抓好组织落实。特别是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燃煤锅炉、VOC治理、除尘改造、堆场整治、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要提前准备好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项目清单、台帐资料,做到完整规范。二是水环境保护方面。洨河、汪洋沟、滹沱河等主要河流出境水质确保达标,沿线要做好监管。所有污水处理厂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所有向环境直排的企业必须全部关停,还存在问题的县区要抓紧整改。三是总量减排方面。要全力以赴做好2015年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强化基础性工作,严防出现工作纰漏,做好减排项目档案资料准备工作;加强现场迎查力度,要做到专业技术人员讲解,在线中控运营维护方到场。此外,各县(市)区要严格监督企业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对于存在未持证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会议还对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问题、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等迎查工作事项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