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环保局“六个步骤”全面排查污染隐患“不留死角”
今年,新乐市环保局重点抓好污染源监察工作,通过检查督促排污单位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进行污染减排,确保达标排放。近期,我局监察大队人员深入企业生产车间,调查生产原料、生产工艺、设施设备及生产状况,深入了解污染产生的原因、产污规模、排污去向,及时发现非正常产污和排污行为及污染隐患,进一步确定污染产物、排污现状。主要按下列步骤和内容调查:
第一步:检查原辅材料和生产产品。 首先掌握了解各企业原辅材料和生产产品的种类、性质、来源、成分、储存及厂内输移、消耗量等因素,注意原料来源变更时成分的变化,尤其注意有毒成分含量变化情况,检查原辅材料的消耗情况和生产规模,以估计生产状况。
第二步:调查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 调查主要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类型和技术路线,设施设备、生产工艺的现有状况,包括产生污染的主要生产设备的类型、规模,生产工艺及技术路线等,设备的先进性、适应性,是否属于淘汰、禁止采用之列,工艺和设备的布局是否容易导致环境污染或发生污染事故等。
第三步:查看生产运行和产污环节。 检查设备运行过程中污染物产生的原因、污染物的类型等,生产设备的维护和运行情况,有无事故发生及生产变动等情况,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工艺系统对意外环境污染事故的反应处理能力,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等情况。
第四步:查实环保设施和运行效果。 检查企业是否按“三同时”要求,同步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未同时建设的,责令违法企业停产整改,对已建设的,检查环保设施的类型、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运行记录是否完整齐全,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运行操作,确保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
第五步:查验产品贮存和输移过程。 检查原辅材料在贮存过程中是否存在管理混乱、滴漏、外泄、挥发、扬散、流失而造成污染的现象,如贮存槽、罐清洗产生废水污染;贮罐、容器、管理密闭不好造成有害气体挥发和泄漏;原料进入厂区后在输移过程中出现散落、流失、扬散等现象。
第六步:查准生产变动和排污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生产计划变动情况越来越复杂,经常见到的有产量的增减、改变生产产品的品种、规格、包装等,随之引起原辅材料投入和污染物产生与排放的变化,以往常常依据一两种生产状况来实施排污申报及其他监察活动,这显然是不够的,除了督促排污单位按法律规定及时申报排污变动情况外,还应加强现场监察,通过明察和暗访,及时掌握污染源的排污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