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残联多措并举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

22.02.2016  11:56

 

近日,针对日常办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石家庄市残联出台文件,对全市的残疾人证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要求。

一是认真把关,严格按标准、程序办理残疾人证。严格把关《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的发放工作,无特殊情况见不到申请人和经初步目测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发放;严格目测评定范围,不在目测范围的坚决不能目测,采取目测评定的要客观、详实、准确、直观填写评定意见;听力残疾评定定级要进行纯音测试或听力筛查检查;对备案评定医院因技术原因不能准确进行残疾评定需要到市级医院评定的,要经户口所在地残联同意并填写《市级医院残疾评定审批表》。

二是畅通渠道,为残疾人证办理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县(市)、区残联要公开残疾人证办理、变更、注销、迁移的工作流程,做好与残疾人的沟通告知工作。

三是加强审核,做好残疾人证的动态管理。以残疾人证防伪注册和爱心卡年检为契机,每年对本辖区残疾人证核查一次,对康复脱残及死亡人员的证件要及时收缴注销,对等级与现实不符的重新评定。

四是严格程序,搞好残疾评定复评和防伪注册工作。严格把握复评人员范围,对没有评定等级(医生或目测)或申请更改等级但没有经过评定的不纳入复评范围;符合残疾评定复评条件的要认真填写《石家庄市残疾评定复评申请表》报市残联组联部;搞好残疾人证的防伪注册,对没有防伪注册的要以县级残联为单位统一办理,市残联不再接待个人办理;已注册的残疾人证丢失必须登报声明,残损需要换发新证时要上交市残联残损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