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首份“瘦身”判决书当庭发放

18.06.2014  00:06

    河北新闻网讯(见习记者贾东亮)6月13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当即向当事人送达了该法院的首份“瘦身”判决书。

    记者了解到,当天,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半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当庭宣判并随即向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该判决书共计3页,主要写明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基本情况,以及法院对争议事项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和判决结果。新华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按照传统的判决文书模式,此份判决书不仅篇幅多,而且格式繁琐,制作耗时较长。

    据悉,该判决书是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开展“庭审要素前移,争议焦点聚集”庭审方式改革及“要素式裁判文书”改革以来,向当事人送达的首份“瘦身”裁判文书。

    新华区法院“要素式”裁判文书在大大简化判决书的篇幅的同时,更加注重分析说理的逻辑性和简洁性,兼顾效率与效果,既能使法官从繁重的案牍中解放出来,又能让当事人尽早拿到判决书,从而提高了审判效率,有利于社会稳定。

    据了解,今后凡采用简易程序开庭的案件,新华区法院均会采用“要素式”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