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22.05.2017  14:30
        我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根据《河北省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各县(市)区政府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时间、挂账督办、销号管理,并建立起日报告、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强力推动工作开展。先后在晋州市、栾城区召开了两次集中取缔整治现场会,全市集中取缔、整治了一批“散乱污”企业,形成了打击“散乱污”企业环境污染的强力态势。截至5月19日中午12:00,全市3371家涉气“散乱污”企业中已完成关停取缔1488家、完成整治改造925家、完成整合搬迁21家,合计完成2434家,完成率72.2%。 从各县(市)区整治工作进度来看,目前 整治工作已经完成有4个,分别为: 化工园区、新华区、井陉矿区、高邑县; 整治工作进度较快,完成率已达80%以上的县市区共有4个,分别为: 赵县,整治完成率98.2%,鹿泉区,整治完成率98.1%,深泽县,整治完成率87.9,赞皇县,整治完成率87%。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环保部和省厅的最新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工作推进速度,坚决做到保质保量的提前完成整治任务。一是由局领导带队,按照AB角工作要求以及督导县区分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二是借力环保部和省厅大气污染强化督查,统一调配市局执法力量,对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检查,促进当地政府整治工作的推进。 三是严格整治标准,督促当地彻底整治到位,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巩固整治成果,严防“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四是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推动作用,每10天在石家庄日报公布一次散乱污整治工作进展,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监督浓厚氛围,有力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