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9月21日就我市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日做出如下安排:
一、9月27日放假。
二、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三、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息时间。
四、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