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25.02.2015  20:38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到位。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年前,组织召开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18个烟花爆竹储存库、2000个零售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2015年1月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全市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和涉氯涉氨、粉尘防爆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月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学军主持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对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月11日下午,在收听收看了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副市长、公安局长贾文雅主持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对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市安委办转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的通知》。此外,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层层召开会议,全面动员、周密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抓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 加大监管力度。市公安、安监、交通、住建、质监、国土等部门按照各自制定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市安监局成立了11个专项执法检查组),放弃节假日,深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建材、职业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大规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查出的隐患,督导企业按照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彻底整改到位。针对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高峰期,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全市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点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严厉查处违规储存、违规销售等行为。深入开展四个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1月份开始,集中5个月时间,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化生产企业、冶金企业和涉氯涉氨及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分行业制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分行业进行动员部署,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抽调市、县两级监管监察业务骨干50余人、行业专家44人,组成11个专项行动检查组,进驻208家重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在此基础上,由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范围内其他企业进行隐患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春节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656家次,发现安全隐患852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2200多家次,发现安全隐患311项。
  三是注重安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作用。协调市电视台每天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安全唐山》、《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系列片等135次,利用电信、移动、联通等短信平台向全市发送安全提示20万余条。开展“安全带回家,祥和过大年”主题志愿活动,在唐山火车站广场和长途汽车客运站集中组织宣传日活动,各县(市)区和市属以上企业同步开展志愿活动。通过组织参观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征集“新年安全寄语”和在“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条幅上进行万人签名等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了“安全带回家,祥和过大年”的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和1月24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1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精神,2015年2月1日至13日,由市领导带队分18路深入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和专项执法检查组,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督导执法检查活动,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安监局严格落实局领导24小时带班、处长值班制度,全局所有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离开唐山市区必须请假。节前,市安监局应急办对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装备、应急演练、应急值守安排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春节期间,应急办坚持每天对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值守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快速处置。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