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08.06.2015  10:23
  近期,随着气温快速升高,一些地方出现了30度左右的高温天气,这意味着又到了一年一度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的始发期,也到了学校组织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的关键期。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通报警示,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市教育局在全市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普遍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其他地市溺水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当地新闻媒体、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班团会等传统载体以及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含中职)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四个一”:一是要在6月1日前将教育部印制的《珍爱生命 远离溺水》挂图发放至每一个班级并张贴上墙;二是要在近期各级各类中小学上好一节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课;三是要迅速印发一份《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由学生带回家中,警示告知学生家长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加强孩子在家时特别是节假日、暑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四是要迅速组织所有在校中小学学生在网上收看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短片。
  二是切实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专题部署防溺水工作。主动提请乡镇政府、街道、村(居)委会全面落实防溺水各项工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对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突出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进一步完善溺水安全防范预案。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好安全责任制,为预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学校组织学生春游、社会实践等集体校外活动要按要求、按程序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批备案,明确学生集体校外活动的具体要求、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并建立制度严格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
  四是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做到人人管安全,严防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及时报告涉校涉生溺水伤亡事故,对于迟报或瞒报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