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科技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对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2015年度检查的通知》(石民政函〔2016〕11号)要求,决定对市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2015年度年审工作。
一、年检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二)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四)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六)本年度开展科技公益活动情况。
二、应提交材料
(一)2015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科技业务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开展科技公益活动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工作总结重点是2015年科技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开展科研项目、开发新产品和专利、从事科技咨询与中介活动等情况。
(二)开展科研项目的证明。
(三)石家庄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表(见附件);
(四)《石家庄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五)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六)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民政局同意成立机构的批复;
涉医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应当出示行医许可证原件、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市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请于3月31日前到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52号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参加年检,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单位,将视为当年年检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
联 系 人:刘佳栋
联系电话: 0311—85085849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