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图)

08.08.2014  17:33

    近日,共青团中央等13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命名市局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8月4日,团省委权益部部长王乾、团市委副书记陈宏锋一行,专程到市局颁发了“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牌匾。受副市长、公安局长郭运兴委托,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冯岩代表市局接受牌匾,并会见了团省委、团市委领导一行。
  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始于1998年,是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社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的青少年维权工作品牌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有力地激发了相关单位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在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市局党委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不断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副市长、公安局长郭运兴,省厅副巡视员、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许振霞多次对创建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市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冯岩亲自协调、具体指导各项创建工作,市局成立了由机关团委牵头的创建活动办公室,协调有关警种和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组织青年民警立足岗位、立足本职,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打击涉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受理处置青少年报警求助、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查禁 “黄赌毒”违法犯罪、净化互联网手机媒体和网吧环境、青少年交通安全、青年民警进校园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受到上级团委的充分肯定和青少年群体的广泛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