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局依托“四有两责”夯基础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18.06.2016  12:15

一是 落实“有岗位”,完成分局组建。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了5个开发区(管理区)分局人员和资产的调研、划转工作,并按照“减上补下”、“自愿报名”的原则,从市本级充实7名人员到分局工作,解决了直属分局人员短缺,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是 落实“有职责”,加快网格监管。在初步搭建县、乡、村三级监管网格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日常巡查、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台帐等相关制度,全面培网格内监管人员和协管员,网格运行更加顺畅。同时结合实际运行,本着更加方便企业的原则,对市、县、乡三级权力清单进行修订。制定行政许可备案工作流程,加强对下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指导,防止监管缺位。 三是 落实“有人员”,提升队伍素质。按照每人培训不少于45学时的标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目前已就依法行政、稽查办案、新闻宣传、抽验检测等内容,组织培训20期、1000余人次,大幅提高了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四是 落实“有手段”,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市、县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成了市级检验中心食品参数和实验方法预报申请工作,县域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也初具雏形。目前需筹建的12个县(市)、区中,已建成1家,正在筹建7家,正在报请4家。在全省率先引导全市128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500平米以上大中型超市全部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提升自检能力。目前,已建成食品快检室72家,建成率为56.3%。 五是 履行“两责”有力度,严查重处态势持续保持。严格按照监管责任清单和年度抽验计划,认真履行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职责,2016年以来,全市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3917批次,药品检验313批次,查处各类“四品一械”案件888起,移送案件32起,有力彰显了食品药品监管的刚性,震慑了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