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委作出规定改进市委常委一班人领导作风
8月13日,中共石家庄市委发出通知,将《中共石家庄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的具体规定》印发给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共石家庄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的具体规定》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冀字〔2017〕11号)要求,结合石家庄实际,现就进一步改进市委常委一班人领导作风作出如下规定。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带头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忠诚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分析问题,大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始终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省会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突出学习重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摘编》《知之深爱之切》等著作的学习,读原著、学原文,学深悟透、真信真懂。完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每两周半天集中学习。注重学用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灵活方式方法,突出研讨交流,围绕省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加强针对性研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具体措施、破解难题的有力武器。
三、带头发扬实干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弘扬赶考精神,反对官衙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坚持实干实政,市委常委要既挂帅、又出征,一竿子插到底,对分管战线和分包县(市、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认真履行督导检查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强化“功成不必在我”的意识,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对看准的事情、定下的任务,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不达目的不罢休。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简会议活动,压缩文件简报,改进会风、文风,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力戒空话、套话。认真落实无会月制度。
四、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开展“双问计”活动,不断拓展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多到困难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每年下基层时间要达到全年工作日的三分之一以上,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和落实市委常委联系基层与调查研究制度,每人至少联系1个县(市、区)、分包1个乡(镇)、帮扶1个村,每年深入联系点至少1次、不少于3天,每季度至少接待1次上访群众,及时批办群众来信来电。注重调研实效,每年研究解决1~2个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并亲自或主持撰写1~2篇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为集体决策提供参考。坚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工作人员及随行车辆,不安排迎送、宴请。
五、切实强化担当精神。市委常委会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支持各常委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市委常委要积极作为,重点工作要主动谋划,需要配合的要主动衔接,对难点问题要主动上手,不把自己应该而且能够处理的事情推给书记或提交常委会解决,不把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性文电呈报书记阅批。对提交书记或常委会的事情,要拿出明确拟办意见;批示或答复问题,一般不超过3天,紧急事项即来即办、当天办结;对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以及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要抓紧办理、紧盯不放,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对矛盾问题不畏难、不推诿,敢啃“硬骨头”,敢于较真碰硬,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
六、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市委常委要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班子团结,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相互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坚持党性原则,不搞厚薄亲疏,平时勤沟通、常交心,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主动补台。
七、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做严格自律的表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接待、用车、用房等方面有关规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不准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亲”“清”政商关系。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责任编辑:王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