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01.06.2016  10:06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 就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党内制度建设等进行研究部署


      (记者 张文学)5月30日上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就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党内制度建设等进行研究部署。市委书记张古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秘书长,市长助理等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同志自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网络安全信息化座谈会和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等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赵克志书记在省相关会议上的讲话,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赵克志书记、张庆伟省长在全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等内容。会上,对部分重点内容进行了集中传达学习。
      张古江在讲话中指出,学习是领导干部的基本功,要始终把学习抓得紧而又紧。当前,邢台面临决战“十三五”、打好翻身仗的历史任务。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抓住用好机遇,破解发展难题,推动邢台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关键是要把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动各级干部知识更新、眼界拓宽、能力提升,进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突出学习好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学思践悟”的要求,切实学好用好习总书记对河北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好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着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紧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谋划好学习平台和载体,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把学习氛围浓厚起来,加大对“两学一做”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对新知识的学习。紧紧围绕智慧城市、金融创新等,走出去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经验,把专家请进来为我们讲解、出谋划策,通过学习推动工作。要加强政策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学习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升工作水平。
      张古江强调,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要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宣传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宣传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要性,提振精气神、传递好声音、凝聚正能量,着力营造决胜全面小康的良好氛围。要打好主动仗,用好“双刃剑”。切实提高同互联网打交道的能力,不要惧怕网络、谈网色变,更不要回避网络、闭目塞听,而是要抢占阵地、主动引导,把“懂网”作为一门必修课,把“用网”作为一项基本功,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将各种“正能量”、“好声音”通过网络传播出去。同时,强化阵地意识,对网络错误思想、网络负面信息、网络谣言,一定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要唱响好声音,展示新邢台。选准我市经济发展新成果、转型升级新成效、环境建设新举措等重点亮点工作,策划推出一批重头、专题稿件,着力展示邢台积极进取、奋力赶超的精神风貌;组织精兵强将,立足邢台丰富资源、人文积淀、利好政策和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积极挖掘和制作一批选题对路、内容精湛、形式多样的外宣精品,提高邢台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邢台经济社会发展。
      张古江要求,要抓好对党委规范性制度的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要熟悉制度的系统性。今年以来,市委不仅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邢台市委员会工作细则》,还相继出台《关于从严整治“为官不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邢台市干部容错(误)免责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与此前出台的《关于优化从政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运用“四大法宝”加强市、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实施办法》、《关于践行“三严三实”切实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等共同构成市委党内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和雏形。我们在贯彻和执行的过程中,要站在制度体系建设的高度,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和全局思维,联系着学、结合着学,联系着干、结合着干,通过制度建设,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和全委会工作水平。要提高执行的主动性。作为市级领导干部,要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上带好头、做表率,对规定动作要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积极主动地贯彻执行,引领和带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将贯彻制度、执行制度作为行动规范自觉践行,真正使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避免制度在落实中变样走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