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四抓四促”全力打造农村“阳光低保”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低保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彻底消除部分群众对农村低保的误解和猜疑。今年以来,深州市民政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举措,全力打造农村“阳光低保”。
一是 抓组织,促阳光低保审批机构全覆盖。在农村,成立由本村党员代表、村“两委”成员代表、村民代表、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组成15人以上的(具体人数视村民人数确定)低保评议小组;在乡镇,成立由乡镇长、分管副职、民政所长及民政所成员组成的低保审核领导小组;在局机关,成立由局长、各副局长、社救科成员组成的低保审批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所有低保审批档案,全部由局务会研究、决定。
二是 抓管理,促阳光低保审批程序全规范。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新规范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相关手续,制定出台了《深州市民政局农村阳光低保听证制度》。明确了由乡镇民政所在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所属行政村开展阳光听证工作,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公示7天以上,留存听证会影像资料。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每月复核一次。
三是 抓宣传,促阳光低保审批政策全知晓。进一步完善了低保审批流程图,并将低保具备条件、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印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页,在局机关大厅、办公室显著位置存放,方便办事群众查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开展蹲点服务、赶乡村大集、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对低保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问,切实提高公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
四是 抓督导,促阳光低保审批过程全公开。在农村全部推行低保阳光听证制度,由该局社救科会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全市50%以上村召开的阳光低保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整个阳光听证过程,辖区内所有村民均可到会参加旁听,充分保障基层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截至目前,该局已监督指导10个乡镇、50个村开展了农村低保阳光听证评议工作,停发417户、430人,新增201户、216人,有效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