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启用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

06.08.2014  17:46
              为帮助涉及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和经济转型升级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张家口市启用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1年以上且无欠费,并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岗位,无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采取“四类扶持政策”援企稳岗。
              转岗培训补助 ,凡对职工开展转岗培训且在新岗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课时5至8元、最高不超过2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未裁员的企业补助人数不超过转岗培训总人数的60%,少裁员的企业补助人数不超过转岗培训总人数的40%。 岗位补助或社会保险补助 ,补助人数不超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50%。其中,岗位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期限不超过6个月;社会保险补助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根据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及费率给予单位缴费部分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同一企业每年只能享受这两种补助中的一项。 降低缴费基数 ,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可按实际工资总额核定,但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政策将执行至201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