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暨警示教育大会
12月30日上午,我市召开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暨警示教育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焦彦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以《准则》《条例》和《清单》为指导,以典型案件为戒,永葆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政治本色,为推动唐山转型升级、再创辉煌,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绣峰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曹征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市政协主席郭彦洪等市四大班子领导及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崔晗通报了发生在我市的10起典型案例,并进行了深刻剖析。
焦彦龙指出,今年以来,中央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修订,省委印发了《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为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责任、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提供了根本遵循。此次会议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党的纪律规矩、明确肩负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焦彦龙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见实效,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追求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
焦彦龙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省委主体责任清单详细清楚地列出了责任、要求和规定动作,无论是领导班子“一把手”还是其他班子成员、相关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这不仅是“账单”,更是“规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抓好落实。
焦彦龙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清单要求,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丁绣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级各单位要对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尤其要把《准则》《条例》和《清单》的学习贯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实干、担当、廉洁、高效的新作风,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