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发布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9.07.2017 16:51
本文来源: Sjz.Hebnews.Cn
石家庄日报讯 (记者 吴 温)6月26日,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首开段同期实现载客试运营,作为河北省开通的第一条地铁,石家庄市正式进入“地铁时代”。为应对运营中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发布《石家庄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适用于石家庄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碰撞、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等应由市政府处置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依据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预警由高到低分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级别;根据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开展先期应对工作;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当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根据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态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按照职责规定,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对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进行处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营突发事件提出相应处置意见;牵头负责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责任编辑:李瑾本文来源: Sjz.Hebnews.Cn
29.07.201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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