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分三阶段开展市区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9.08.2014  17:59

          第一阶段从8月20日至8月31日
  一是组织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公用管道设施进行全面摸底,逐一拉出名单,注明燃气经营、使用类别和数量,逐一明确责任人,逐一明确完成时限,并于8月25日前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是召开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动员大会,对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安排。
  三是组织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自查,并督促相关企业于8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四是组织对燃气使用单位所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复训,覆盖率达到100%。
  第二阶段从9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是燃气主管部门对辖区和监管职责范围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覆盖率要达到100%。重点检查:相关企业是否与经营企业签订了供用气安全协议,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是否建立了台账并组织进行了整改,燃气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并知道燃气泄漏应急处置的具体办法,重要设备、设施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测,防高温、强降雨、强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二是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针对暑期、汛期燃气事故预防的特点,搞好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强化对重点设备设施和燃气卸载、充装等环节的现场动态管控,严格落实防暴、防火、防高温、防雷、防暴雨、防塌险,防泄漏、防碰撞等安全方面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第三阶段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督促相关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复查,全面规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专项整治总结于2014年12月5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