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
秦皇岛市着眼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极探索推进河流管理体制改革,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工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出台后,秦皇岛市进一步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河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四级河长”确保全面覆盖。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齐抓共管、覆盖全市所有河流和全部流域范围的河道管理体系,17条入海河流共设立市级河长34名,县级河长113名,乡级河长1463名,并将市级河长名单、参谋部门、河流水质情况及考核目标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二是“一河一策”明确治理方向。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坚持“一河一策”落实管护措施,明确每条河道的污染源治理方案、畜牧养殖场退出方案、河道生态治理方案,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属地,开展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河道疏浚、河岸绿化、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工作,保证水环境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五到四从”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需要,明确“心想到、脚走到、眼看到、手抓到、要求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的日常具体事情做起”的“五到四从”工作方法,各级河长利用节假日,用脚丈量分包河流,从河口到源头,不落一米,不漏一个污染点,切实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河道警长”护航生态河道。立足“生态立市”战略全局,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建立“河道警长”工作机制,为全市17条主要河流安排“河道警长”,层层设立“河道警员”,组织开展日常河道巡查,加强污染河道和非法采砂犯罪的打击、治理、防范工作,维护河流及沿线生态安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巡查4500余次,与环保、水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10余次,有效打击了涉河违法行为。
来源:厅河长办 秦皇岛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