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出台新政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02.12.2014  13:04

    日前,承德市出台《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在创业扶持资金、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和扶持范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多个方面,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的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以激发劳动者崇尚创业、竞相创业的热情。

    设立创业扶持资金

    据悉,市、县、区政府将根据创业工作需要,安排一定数额的创业扶持资金。自2014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资金来源由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金中调剂。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创业培训、实训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创业宣传和专项活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项目征集等。市县区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创业扶持资金。

    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和扶持范围

    承德市将加大县区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力度,充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建立持续补充机制。同时,将创业者创办小微企业和网络创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创业初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网络创业和中小微企业由当地人社局相关文件规定认定。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今后,依托承德1 3产业园区、各类园区和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高校创业孵化园、大学科技园区和产学研基地,利用各类基地(园区)、创业一条街、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车库咖啡厅等适合小微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与开发区、企业和高校合作,引入市场化经营合作模式,进一步加快和提升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和创业平台的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孵化服务。

    2014年,每个县区至少要建设1个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或创业实训基地,以后每年视情况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或创建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积极鼓励高校依托自有资产建设大学生科技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咨询、创业孵化服务。对社会效益好的示范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和创业服务平台,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入驻基地(园区)的创业项目数量及孵化效果,从创业扶持资金中安排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予以奖补。(记者李嘉,通讯员张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