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出台《关于“科技创新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沧州市科技局经过深入调研,借鉴先进经验,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制定了《关于“科技创新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目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并通过。
“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六六六”科技创新三年行动,到2017年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4%;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0%以上;建立众创空间40个;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家;“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推广面积达到500万亩,实现增粮10亿斤;年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项,专利授权量达到2500项;人才引进年增长率达到20%,引进高端领军人才达到200名。
“实施方案”提出了科技创新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围绕推进“创新之城”建设,着力实施“六六六”科技创新行动,即搭建六大创新平台,实施六大科技创新工程,健全六大保障措施。
搭建六大创新平台:一是构建“众创空间”平台。各县市区、高校至少建设1个众创空间,到2017年全市众创空间达到40个。二是提升园区承载平台。全市省级园区以创新驱动为目标,推进园区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园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其向创新型园区转型。三是打造政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与京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央企、国企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大力引进京津技术、新成果和高端人才。各县市区围绕主导产业,每年至少举办1次大型校企对接活动。到2017年,全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5家以上。四是强化企业研发平台。支持企业采取自办、校企共建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新平台的营运理念和营运模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到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新增各类市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100家。五是建设技术交易平台。启动科技大市场建设,建设交易大厅、信息数据库、网络服务平台,为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专利实施、人才引进提供全方位服务。六是建设科技金融平台。探索科技投融资平台建设的途径,促进科技和金融的结合,为科技型企业、成长型企业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实施六大科技创新工程:一是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壮大新兴产业。各县(市、区)每年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3家,省级以上高新区每年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到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0%以上。二是实施传统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集约、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每年实施国家、省科技创新项目40项以上,到2017年达到120项以上。三是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到2017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00家,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150家。四是实施“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2015年示范辐射面积达到100万亩,增粮2亿斤;2016年推广面积达到300万亩,增粮6亿斤;2017年推广面积达到500万亩,实现增粮10亿斤。五是实施科技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到2017年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200名。六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到2017年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项,专利授权量达到2500项。
健全六大保障措施:一是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跟踪督导,并对检查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将科技创新指标纳入省级以上开发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好年度考核。二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重点抓好国家、省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三是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加大“创新之城”建设相关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新常态下“创新之城”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科技管理体制,实现管理规范化与创新灵活性相统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大力推进技术资本化、人才股份化。五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的导向作用,对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鼓励企业先行投入和组织开发,政府按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给予科技项目支持。六是加大统计监测力度。全面了解全市科技创新相关情况,实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创新资源投入、途径、产出,及时评价效率、提示风险,探索沧州市创新驱动的路径、模式和方法,不断完善创新政策。
“实施方案”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实施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