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28.07.2014  19:05
  石家庄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受理范围

1、针对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石家庄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受理的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信访举报渠道

1、来信,就是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石家庄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反映问题。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元南路66号石家庄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邮编:050000。

2、来访,就是到石家庄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接待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元南路66号石家庄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1610房间。

3、电话,就是拨打全国公安纪检监察系统的12389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4、网络,就是登录燕赵警民通石家庄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举报。

网址:http://www.sjzgaj.gov.cn/index.php

(三)工作流程

1、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2、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3、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4、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