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作出积极贡献,近日,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了《全市供销社系统“旗帜供销”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的、时间、方法、步骤,同时成立了市级“旗帜供销”办公室,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张树勤任“旗帜供销”工程办公室主任。截止目前,唐山9个县(市)区组建了相应机构,全市供销社系统正式启动“旗帜供销”工程。
《方案》指出,实施“旗帜供销”工程,是适应建设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落实供销社“改造自我、服务农民”改革要求的有效结合点,全市供销社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把“服务”作为基本职责和自觉追求,争做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践行者、改革发展的推动者和服务群众的引领者,主动适应农村新形势和农民新需求,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成效,充分发挥供销产业链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推进供销领域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把供销社打造成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方案》明确了实施“旗帜供销”工程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筑牢“三块阵地”, 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阵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终端中的党组织阵地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的党组织阵地。 二是明确“三个要求”, 即党组织全部建立起来,有供销社的地方就要有党的组织,符合条件的每一个企事业单位、每一个流通终端、每一个服务组织都要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党员形象鲜明树立起来,党员全部亮明身份,做到“佩标”上岗;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每一个党组织、党员都要立足岗位,在服务“三农”中发挥作用,在改革发展实践中展现风采; 三是建立“三个机制”, 即建立党组织承诺制度、党员承诺制度和群众监督制度。 四是做到“三个统一”, 即改革工作与党建工作统一部署,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统一要求,经济效益与党的建设统一考核。
《方案》要求,到2016年,全市供销社系统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要全部建立起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党组织,党员全部 “佩标”上岗,在服务“三农”中发挥表率作用。
唐山市供销社系统全面启动“旗帜供销”工程 -
石家庄10:44 12.11.2014 供销合作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