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体育局召开经营高危体育项目管理工作会议
6月19日,保定市体育局召开经营高危体育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市体育局法规产业处、办公室有关人员,各县(市、区)、开发区体育局(文广新局、教育局)主管体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体育执法工作的科(股)长约60人参加了会议。市体育局副局长孙学昌主持会议并讲话。
孙学昌指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一项受党委、政府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工作。当前,在各级政府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的背景下,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明确设定县级以上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实施许可,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关心关怀,充分说明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事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孙学昌要求,一是要要真正重视起来。各县(市、区)、开发区体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积极稳妥地推进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学好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特别是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及审批程序和条件的学习,做一个事业上的明白人,不要做工作上的糊涂人。三是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四是全面掌握本地区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认真抓好日常监管。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本地区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名录。
孙学昌强调,这次会议是一个分水岭,一个加油站,务必引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督导检查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各经营单位要努力做合法经营的标杆和模范,推动我市体育执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会上,下发了《保定市体育局关于下放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并对经营性游泳场所的审批条件程序、实地检查方法和要领以及新《安全生产法》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等内容方面的进行了系统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