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刑事审判白皮书系列首期发布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非法集资案件正向新领域新空间发展
5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市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是该院刑事审判白皮书系列的首期内容。
《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市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正从传统的房地产、矿产资源等领域向私募股权等新型领域转变,空间也在从实体向网络逐步发展。《报告》建议,防范非法集资要注重“三看”,一看集资者主体资格;二看承诺汇报是否过高;三看资金去向。
2014年,全市两级法院审理一审非法集资案件30件,一审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判处犯罪分子131人,涉案金额5.1亿元,造成损失2.9亿元,被害人数量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被害人总数的81.2%以上。
近几年,全市法院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特点表现为:涉及领域多、广,近年正从传统的房地产、矿产资源等领域向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包括一些理财产品等新型领域转变,空间也在从实体向网络逐步发展;数量趋于平缓,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为主流;涉案金额及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巨大,多为中老年人、城市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及部分农民,并有向高校学生、城市白领、个体企业老板甚至国家公务员等扩展的趋势;作案持续时间主要集中在3年至5年之间。
非法集资案件作案手段集中在借款、投资方式非法集资。表现为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混淆投资理财概念、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利用网络等虚拟空间实施犯罪以及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等。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报告》建议群众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理性投资意识和防范意识。识别非法集资行为要注重做到三看:一看集资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特别要注意对相关证件的核实。二看是否承诺回报过高,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三看投资的资金去向。
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类犯罪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市中院在依法打击此类犯罪的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向工商、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金融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据介绍,此次《非法集资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是市中院刑事审判白皮书系列的首期内容,该院还将针对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酒驾等贴近民生、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刑事审判白皮书,为幸福石家庄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