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中院与市工商联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
5月13日,秦市中院与市工商联共同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人士参加,面对面了解本市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民营企业家对全市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裴晓鹏、市中院院长胡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顺武主持座谈会。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惠吉峰,市中院副院长董宝军、赵爱彬等多位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该市10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企业家们积极评价了市中院在服务大局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对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提出了建议,并希望以座谈会为契机建立民营企业与人民法院进行法律沟通长效机制。胡院长要求,市中院有关部门要对企业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仔细梳理,认真研究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针对性举措。胡院长指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服务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全市法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四个领先”、“三个高于”、“两个提前翻番”和“一个全面建成”总体要求,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今后,全市法院要从四个方面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平等保护,依法推动形成公平有序的法治化市场竞争环境和营商环境;二要依法灵活适用审判执行方式,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在开展司法审判工作时,要坚持有利于企业破解难题,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持和保障企业生产链、资金链有序运转;有利于理顺企业职工情绪、安定人心;有利于企业重组、联营、合作和结构调整,盘活资产;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理念,依法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要建立健全联络沟通机制,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全市两级法院要成立与市、县(区)工商联及骨干民营企业联络沟通领导小组,共同研究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帮助协调化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涉企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协调机制,加大案件协调、调解力度,力争使矛盾纠纷协商化解,促进企业长远发展;要结合“法官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定期到企业走访,法官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让企业有更多时间精力谋事创业;要积极举办法律讲堂,帮助企业学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四要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依法服务发展为己任,防止和纠正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机械执法倾向。要着力培树五大发展理念,着力落实产权保护、尊重契约自由、平等保护、权利义务责任统一、诚实守信、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的商事审判“六大原则”,切实增强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能力,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裴晓鹏主席在讲话中指出,在市中院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该市民营经济发展拥有了一个更加公开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希望以座谈会为契机,继续为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刚才,胡院长的讲话站位很高、内涵丰富,各位企业家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意见建议,听后很受启发,也很感动,将对市工商联开展和改进工作起到良好促进作用。同时,裴主席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民营企业要诚信守法经营。非公经济人士是社会精英群体,带头养成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不仅对于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对法治社会建设也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守住法律底线,坚决抵制污染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的各种潜规则和歪风邪气,使广大民营企业家都能走上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康庄大道;二是要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当前,民营企业虽然处于市场经济的重要地位,但也常常是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弱势群体。工商联要把法律服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主动引导非公企业依法维权,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帮助民营企业依法依规维权,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建立法院与企业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希望法院能为民营企业搭建平台、完善机制、拓宽领域,就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通过举办座谈会、开展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及时提供法律服务,提升风险预防和矛盾化解实效,为全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