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残疾预防

25.07.2018  10:56

科学防控出生缺陷 减少疾病伤害致残

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残疾预防

为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推进健康石家庄建设,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石家庄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出系列举措,控制出生缺陷,防控疾病和伤害致残,加强和改善康复服务。

有效控制出生缺陷

计划提出,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治疗、干预意见。实施孕前优生服务,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医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服务,推进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开展唐氏综合征免费筛查、严重体表畸形重大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诊断,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产前筛查率达70%以上。

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普遍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做好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检查与救治,逐步扩大疾病筛查病种和范围。做好儿童保健工作,广泛开展新生儿访视、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健康咨询与指导、儿童预防接种。试点开展0-6岁儿童听力、视力、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0%以上,儿童残疾筛查率达85%以上,干预率达80%以上。

着力防控疾病致残

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肝炎、梅毒、布鲁氏菌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保证预防接种安全。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有效控制地方性疾病。做好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监测,针对流行状况,实施补碘、改水等防控措施,基本消除碘缺乏病、氟中毒致残,控制和消除地方病的县(市、区)达100%。

加强慢性病防治。做好学龄前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加强慢性病监测。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规范治疗及管理,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开展脑卒中、心血管病等高危人群筛查,开展致聋致盲性疾病早期诊断和干预。对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进行救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健身和健康融合中心、健身站点建设,发挥科学健身在促进健康、预防慢性疾病和伤病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登记在册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孤独症等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康复。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将其纳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和医疗救助。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作为重度残疾人全部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努力减少伤害致残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和教育,重点做好孕期、哺乳期妇女劳动保护。预防工伤、尘肺病、职业中毒及其他职业病致残。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单位和养老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医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机动车、电动车辆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安全监管。加强驾驶人教育培训,普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施救水平。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6%。

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农产品和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药劣药行为。规范临床用药,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强化现场检查和监督抽验。

加强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加强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做好饮水水源检测和评估。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切实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及时治理干预。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推进综合防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社区、学校、医院、车站、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灾害防御设施、措施。加强应急避险、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及救治。

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开展儿童意外伤害社区、家庭综合干预以及儿童步行、乘车、骑车和防范溺水、跌落、误食等风险的安全教育。加强对玩具、电子产品的质量监督和分级管理,减少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听力、精神等方面的伤害。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险环境,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

显著改善康复服务

加强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广疾病早期康复治疗。将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残疾人提供登记管理、康复指导、定期随访等服务。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

推广辅助器具服务。开展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重点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探索建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将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开展辅助器具租赁和回收再利用等社区服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的无障碍改造,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配置相关要求和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鼓励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记者王丽强)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