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1处工程提升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27.03.2017  10:22

  (记者马德明)记者从《河北省水利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中了解到,“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在贫困地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1571处工程确保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

  针对山丘区贫困县和平原区贫困县不同的自然地理特点与社会经济条件,我省将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企业化运营”的要求,以新建改造供水工程、完善配套设施、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优先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集中供水率达到88%,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确保百分之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吃上干净水。

  此外,还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推进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改革,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逐步推行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对其水费给予适当财政补助。探索创新供水工程管理新模式,对已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由县城自来水公司对本区域内的村镇供水工程实行统一管理服务;规模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成立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运营;对单村供水工程,由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或联村打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