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纪委下发中秋国庆加强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通知

07.09.2016  20:08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纪委下发中秋国庆加强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通知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纪委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双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隐蔽性保持清醒的认识。各单位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反弹。

针对“四风”突出问题,通知重申“十条禁令”:1.坚决禁止收送礼品礼金;2.坚决禁止违规吃喝,利用机关食堂内部相互宴请;3.坚决禁止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4.坚决禁止变相公款旅游;5.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摊派费用;6.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7.坚决禁止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8.坚决禁止违规发放奖金、津贴或福利;9.坚决禁止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10.坚决禁止公款购买购物卡、代金券、有价证券及节日用品等。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做好公车封存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公款购买和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滥发津贴福利、婚丧事宜大操大办等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纪违规问题,深挖严防“四风”新动向、新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始终保持执纪监督高压态势。各单位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峰峰集团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除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追责外,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赵苗)